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棚改≠拆迁,拆迁包括棚改。浅析拆迁的存在形式

发表时间:2022-03-01 09:23

作为我们老百姓通常理解的“拆迁”,还以什么形式存在呢?

一、征收。

国家为了公共利益,修建重大工程,比如建设高速公里、铁路等,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对集体土地征收,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对城市房屋进行征收,都会涉及到对地上房屋、附着物、青苗等的拆除,因此也必须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补偿。

二、城市更新。

12月21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,对于2021年的重点任务,从城市更新、房地产长效机制、租赁住房等多方面做出了部署。

城市更新的多个重要领域,包括城市生态修复、历史风貌区保护、老旧小区以及物业服务等内容,后续城市更新还会有许多新的机会,也会涉及到对部分房屋的拆除翻建等。

三、合村并居。

这主要是针对农村地区而进行的。现在农村很多地方因为农民进城打工或者进城安家,空心村比例高、土地浪费严重,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、公共服务水平低等,所以要进行合村并居,节约集约用地,改善农民住房条件。这也会对农民的房子进行拆除新建。       大连房屋拆迁

四、协议搬迁。

这主要是由开发商出面,主动和房屋所有权人商量房屋拆迁事宜,而不是通过正规的征收程序进行拆迁的行为,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,不是行政法律关系。这种拆迁形式我们要尽量避免,因为一旦后面出现法律纠纷,维权很难。

五、移民搬迁。

包括异地扶贫搬迁、生态移民搬迁、重大工程移民搬迁等。

其他还有诸如腾退、绿化隔离带项目拆迁、河道管理区拆迁、环保关停等形式,都可能对老百姓的房屋进行拆除,也都是变种的拆迁。

说到这儿,相比大家对于“拆迁”一词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,当然遇到类似问题有不懂的地方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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